从目前情况看,还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网红”产品背后的营销手段,但相关网络平台负有相应责任。例如,根据《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为产品提供服务的网络平台,有责任和义务对其采取监管措施。事实上,由于“网红”产品可以带来巨大网络流量,一些网络平台对违规营销行为时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不必说关心产品质量。因此,应压实网络平台的主体责任,从源头把好“网红”产品的审核关口。
从根本上讲,需要加强市场监管,加大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显著提高违法成本。建立健全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诚信追溯机制,对严重失信者予以公开曝光。在全社会倡导“质量兴衰,人人有责”的理念,普及质量安全知识,引导消费者“用脚投票”,提升群众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警惕虚假宣传、过度营销,携手将存在安全风险的产品赶出市场,方能避免劣币驱逐良币,让品质优秀的“网红”产品脱颖而出,更好满足市场需求。
“网红”产品流行,适应了消费经济转型特点,反映着消费新态势。应当鼓励“网红”产品强身健体,既找准消费热点、挖掘“卖点”,也注重内在、确保品质,在追求“名气”的同时筑牢产品质量的底线。市场竞争,说到底要靠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守护产品质量安全,激活“网红”产品的价值优势,中国质量、中国品牌的前景必将更为可期。
朱玥颖
《 人民日报 》( 2019年01月23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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