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增强社区干部队伍活力,全面提升社区服务和管理水平,我市决定,结合我市新一届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继续招聘大学毕业生到社区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助理(以下简称"大学生主任助理")。
一、招用计划
根据吉林省《关于开展选聘优秀大学毕业生到社区居委会担任主任助理工作的通知》(吉民电[2008]31号)和《关于开展选聘大学毕业生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助理工作的通知》(吉民电[2011]30号)文件精神,拟对我市现有空缺的社区大学生主任助理岗位进行公开招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用96名大学毕业生。大学生主任助理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延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吉市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延市政办发[2014]51号)文件精神执行,社会保险种类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与考核按照《延吉市大学生社区主任助理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热爱社区事业,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从事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4、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目前已在社区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岗人员(截止2014年11月17日止),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1981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5、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报考朝鲜族岗位的考生需精通朝鲜语,并能够熟练运用朝鲜语;
6、身体健康,胜任社区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进行过活动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组织方式
采取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资格审查、笔试、朝鲜语测试、面试、聘用等步骤。招聘公告将在延吉新闻网、延吉党建网、延吉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延边晨报上予以发布;笔试、面试成绩及相关公告在延吉党建网上发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24日至2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00至4:30.
(三)报名地点
延吉市民政局三楼基层政权与区划地名科(延吉市大宇路155号),联系电话:0433-2618611、0433-2618900.
(四)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学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4张和填写准确完整的《延吉市大学生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助理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持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需提供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1至33周岁的报名人员,需出具所在街道(镇)开具的在社区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岗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合格后,12月4日到延吉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统一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招聘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通用知识、公文写作。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分数相同的考生共同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考察考生的口头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及从事社区服务和处理解决群众问题的能力,并进行综合评分,当场公布成绩。报考朝鲜族岗位的考生,面试前需参加朝鲜语测试,如朝鲜语测试不及格,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持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即:社会工作师加5分、助理社会工作师加3分。
4、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招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七、公示
对确定的拟招聘人选,在延吉党建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八、聘用
招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人员从原考试人员中按成绩递补。招聘人员合同期限为三年,与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任期相同,期满后自动解聘。合同期内,凡违反《延吉市大学生社区主任助理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由所在街道(镇)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1:2014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主任助理名额分配表
附件2:延吉市大学生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助理招聘报名表
延吉市招聘大学生主任助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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