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招聘临沧城市规划馆讲解员及综合管理员公告
临沧市城市规划馆是展示和宣传临沧城市品牌形象的重要窗口,位于临沧市民广场中心。拟向社会招聘讲解员4名,综合管理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聘原则,公开选聘条件和程序,公开竞争,择优录用上岗。
二、招聘岗位
1.讲解员4名:主要负责展馆讲解接待、展览内容答疑。
2.综合管理员2名:主要负责规划馆综合管理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讲解员
1.30岁以下(1987年1月以后出生),女性身高要求1.6米以上,男性身高要求1.7米以上。
2.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含)以上资格证书。专业不限,播音主持、新闻或新闻传播学、中文、城市规划、旅游、文案策划和广告策划等相关专业或有展示场馆讲解经验者优先考虑。对于在大学期间或毕业后曾在校级以上中英文演讲、辩论、朗诵等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者优先考虑。
3.遵纪守法,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标准,热心公益事业,形象气质佳,仪表端庄,性格开朗,身体健康。
4.属临沧市户籍人口。
(二)综合管理员
1.40岁以下(1977年1月以后出生),高中(含)以上学历。
2.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会电脑操作、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综合能力强。从事规划行业工作5年以上优先考虑。
3.属临沧市户籍人口。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20日止,在临沧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临沧市住建局二楼)报名。咨询电话0883-2165695,联系人:刘晓慧。
(二)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其它资格证和个人简历,相关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以面试和技能、体能测试为主,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应变能力、专业能力以及言谈举止、形象气质等,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面试和技能、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由规划局办公室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三)体检和考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和待遇
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市城乡规划局确定拟聘人选,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期内,可参加其他就业考试,考试被录用后可与市城乡规划局解除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临沧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标准执行。
临沧市城乡规划局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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