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脱贫攻坚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9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自愿从事我县脱贫攻坚事业;户籍、性别、所学专业不限;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地点及时间
(一)时间:2017年9月18日-9月22日,上午 9:00--11:00,下午3:00--5:00。
(二)地点:景东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股
(三)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交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并填写《景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招聘临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三、招聘方式和内容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计算机基本技能操作,由景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测试计算机技能操作时间:9月25日上午9:00-结束。
(二)面试
1、根据应试人员计算机操作技能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问答式进行,由景东县扶贫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前如果因部分考生放弃,面试比例达不到1:2,按报考人员计算机操作技能成绩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机操作技能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各项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各项成绩于考试结束当天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考核和体检办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合同签订及相关待遇
经体检考核合格,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与考生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每月工资2000元(含五险个人应交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