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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要,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改善队伍结构,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依据《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鹤岗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鹤政发[2007]37号),经市政府批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11年鹤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及工资福利待遇
这次公开招聘的对象,原则上确定为现具有鹤岗市户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及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可不受户籍限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经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后,办理人事编制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这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要不低于3:1,对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将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即日起在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g12333.gov.cn)、鹤岗市政府政务网站、鹤岗电视台、鹤岗日报、鹤岗晚报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供报考人员查询。如对此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需要咨询,请直接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联系,电话:0468-3230505。
报名时间:2011年8月26-31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下午13:30-16:30
(三)资格审查
(四)注意事项
四、招聘办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9月17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笔试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1年9月12-14日;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金轮商城楼上505室)。
面试突出专业特点,管理类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测评其综合素质;专业类岗位主要采取现场答辩、情景模拟、实践操作等方式,测评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及实际运用能力。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累加,作为事业单位招聘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2010年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核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四)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2011年鹤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责编:谢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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