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子站 > 长理公考培训 > 地方公务员考试 > 吉林公考

两会 系列申论范文:从个税改革感受群 众获得感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3-14 11:38:30

 李克强在2018年全国两会上指出中国将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这不仅符合民众关切,也对个税中各种争议的一锤定音。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的提出,也让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提高个税起征点成为了务实之举,这不仅是政府的民生情怀,也是不断提升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一项重要内容。

众所周知,我国现行的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是从2011年6月开始执行至今已经到了七年之痒。近7年来,我国每年人均收入增长均超过GDP 增速,老百姓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消费上涨幅度不低,个税起征点自然有“水涨船高”的迫切需求。但一直以来,之所以没有提高起征点,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简单提高起征点并不公平,可能导致收入越高的人减税越多,从而加剧贫富差距,这有违税负公平原则。

正因如此,本轮个税改革的主要方向要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即通过 “建立基本扣除+专项扣除”机制,适当增加专项扣除,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通俗地说,就是把教育或还房贷、赡养老人、抚养二孩等方面的家庭支出纳入个税抵扣点,这样才可以让税制更加公正公平。

但是从现实来看,建立分类征收,以家庭为单位的征收难度很大所以,个税改革要有次优思维,实现真正“精准个税”具有复杂性、长期性、综合性,在“最优”效果一时无法实现的情况下,我们不妨正视公众反映强烈的个税征收不合理问题,及时动态调整个税起征点,以“次优”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收入分配改革、提升中低收入者的获得感。

一方面要提高个税起征点。这种改革比较简单易行,相比中低收入者,月收入达到15000元以上的高收入者减税效应更加明显,这不利于税收公平,也有违个税改革“增低、扩中、调高”的总原则,即中低收入者少缴或免缴税、高收入者多缴税。另一方面是建立分类征收和税前扣除机制。现在的税收制度不论人们经济负担大还是小,起征点都是一样的。假如能把首套住房按揭贷款利息、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家庭支出纳入税前扣除部分,能为养老育儿压力较大的工薪族减轻不少负担。此类适当的下调税率。我国现有的个人所得税采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 3%-45%,对于老百姓来说,税率仍然偏高,其最高边际税率 45% 已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为此调整税率也是重要的一环。

责编:荣秀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直播课程通关班

  •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国家电网招聘考试录播视频课程

  • 讲师:崔莹莹 / 刘萍萍
  • 课时:180h
  • 价格 3580

特色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免费学习,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全套国网视频课程免费学习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在线题库
面授课程更多>>
图书商城更多>>
在线报名
  • 报考专业:
    *(必填)
  • 姓名:
    *(必填)
  • 手机号码:
    *(必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