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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普安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切实发挥警务辅助人员作用,2017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简章(以下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全县公安机关计划招聘警务辅助男性人员50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
五、笔试
普安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在县城设置考点(具体见准考证)。
六、面试、体能测评及总成绩
(一)面试
七、体检
体能测评结束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县(市)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和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办公室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纪律监督
责编:谢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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