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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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理讲解
公文主体部分包含的要素有: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
1.标题
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讲解】标题三要素是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标题三要素在写公文标题时,可以三要素俱全,可以省略发文机关如《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可以省略发文事由如《主席令》,可以省略发文机关和事由如《公告》。2.主送机关
《条例》规定:“主送机关指的是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讲解】主送机关是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可以使用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全称如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规范化简称如中共中央,什么叫做同类型机关的统称呢?这就涉及到主送机关的选取问题了。
公文的主送机关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
(1)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发出的请示或报告等上行文,在一般情况下都只有一个具体的主送机关。
(2)上级机关对下级发出的下行公文都有两个以上的主送机关,而且级别越高的机关的发文,其主送机关的覆盖面愈大。在这种情况下,不是把每一个下级机关的名字都罗列出来,而是采取统称的形式。如,县一级人民政府的下行文,它的主送机关的统称一般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3)直接向社会公众发布的公文,如通告、公告等告知性公文,由于知照的对象是全社会或者全体人民群众,在这种情况下,公文的主送机关就没有必要再写了。
3.正文
正文是公文的主体和核心所在,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讲解】正文部分的书写属于公文写作部分,在我们公文的格式规范中不会涉及,这一部分的考点,主要是要区分正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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