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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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深化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深圳市颁布实施了《深圳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改革方案》,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全新的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
新的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有别于普通的聘用制人员,参照公务员招考程序进行招录,实行单独职级管理,薪酬福利待遇较高,具有长期稳定的职业发展通道。
根据工作需要,现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14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法学类专业优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优先;
6、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的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单位的具体职位、招录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2017年深圳法院招录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职位表》。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深圳市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考生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服务系统地址为:https://sz12333.gov.cn/ess/login)。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实名注册用户。未注册的人员须登录考生服务系统实名注册新用户,并如实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已注册过的人员不得重新注册,应使用原有用户报名,并更新本人手机号码等最新信息。
2、网上选报职位。报考人员应在2017年9月1日(周五)下午17:00至2017年9月8日(周五)下午17:00期间,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登录考生服务系统选报职位。
责编: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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