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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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须在浙江法院公开网、浙江人事考试网、当地媒体、招录法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由各招录法院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各招录法院指导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合同范本由省法院统一监制,订立合同的第三方由各招录法院商同当地人社部门决定。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六、其他事项
(一)工作经历计算至2017年4月21日,户籍以2017年4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报省法院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开考比例不得等于或低于1:1。招录职位取消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四)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六)如有疑问,可咨询各招录法院,联系电话详见附件。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七)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
1.浙江法院公开网(http://www.zjsfgkw.cn/,法院公告/综合公告);
2.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最新公告)。
(八)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举报电话:0571-87057754,举报网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http://jubao.court.gov.cn/)。
原标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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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全省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
浙江全省法院司法雇员招录职位表
责编: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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