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个人所得税。
出售方应付税费:
1、交易手续费 2.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房屋交易管理机构收取
2、合同印花税 房屋成交总额×0.05% 国家财税局收取
3、营业税 普通住宅 5年内:房屋成交总额×5.55% 国家财税局收取
5年或5年以上:免征
非普通住宅 5年内:房屋成交总额×5.55%
5年或5年以上:差额×5.55%
4、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 房屋成交总额的1%或利润部分×20% 国家财税局收取
非普通住宅 房屋成交总额的2%或利润部分×20%
5、土地增值税 普通住宅 免征 国家财税局
非普通住宅 3年内:房屋成交总额×0.5%
3年至5年:房屋成交总额×0.25%
5年或5年以上:免征
6、买卖合同公证费 (出售方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同胞或买卖合同需要公证时才须缴纳) 房屋成交总额×公证费率表对应系数+速加数额(见见公证费率表对应系数表) 公证处
转按揭担保费 (需贷款且须转按揭时才须缴纳)) 贷款额×1.5‰(≥500元) 担保公司
中介费 房屋成交总额×1% 中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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