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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7-09-19 23:04:17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责编:张雪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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