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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7-09-19 23:03:25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责编:张雪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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