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根据《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规定,以下12种情形当事人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
1.逃逸导致事故 事实无法查明;
2.故意破坏、伪造 现场、毁灭证据;
3.在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
4.机动车穿越道路或隔离设施;
5.机动车违章进入非机动车道;
6.机动车在人行道刮撞行人;
7.机动车刮撞依法走人行横道行人;
8.未避让警车等执行紧急任务车辆;
9.车辆装载物遗洒导致事故;
10.倒车时与车后车辆发生事故;
11.非机动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
12.非机动车超越其它车发生事故。
责编:张雪晨
上一篇:损害赔偿与定金的关系
下一篇:动物致人损害的赔偿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