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的分类同样是其确认和计量的基础。类似地,金融负债的分类大致也有“直接指定”和“直接指定之外”两种分类方法:
1. 直接指定的情形。初始确认时,企业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但该指定应当满足一定条件。
2. 直接指定之外的情形。相对于金融资产的分类,金融负债的分类相对简单。按照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规定,除下列情况外,企业当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以上情况之一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1)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与金融资产重分类不同,金融负债不允许在初始确认后进行重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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