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支出预算编制
1. 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原则
(1)综合预算原则
在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时,各部门要将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他资金等全额纳入部门预算,统筹考虑,合理安排。
(2)优先保障原则。优先保障基本支出;部门预算的编制要根据财力可能,结合单位的行政事业工作任务需要,合理安排各项资金。预算资金的安排,首先应当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以维持各部门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在此基础上,本着“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安排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项目支出。
(3)定额管理原则。基本支出预算实行以定员定额为主的管理方式,同时结合部门资产占有状况,通过建立实物费用定额标准,实现资产管理与定额管理相结合。
2. 基本支出预算的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的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 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
根据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由“双定额”构成,即综合定额和财政补助定额。大部分事业单位适用“双定额”。
4. 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程序
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程序包括制定定额标准、审核基础数据、测算和下达控制数、编报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审批下达正式预算等阶段。
【提示】
在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时,预算单位基本支出自主调整的范围仅限于人员经费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之间或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之间的必要调整,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之间不允许自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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