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1.业务模式评估。
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企业如何管理其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企业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
企业确定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⑴企业应当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而不必按照单项金融资产逐项确定业务模式。
⑵一个企业可能会采用多个业务模式管理其金融资产。(不同的投资组合)
⑶企业应当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⑷企业的业务模式不等于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而是一种客观事实,通常可以从企业为实现其设定目标而开展的特定活动中得以反映。
⑸企业不得以按照合理预期不会发生的情形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2.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
在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下,企业管理金融资产旨在通过在金融资产存续期内收取合同付款来实现现金流量,而不是通过持有并出售金融资产产生整体回报。
即使企业在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增加时为减少信用损失而将其出售,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仍然可能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
如果企业在金融资产到期日前出售金融资产,即使与信用风险管理活动无关,在出售只是偶然发生(即使价值重大),或者单独及汇总而言出售的价值非常小(即使频繁发生)的情况下,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仍然可能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3.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的业务模式。
在同时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的业务模式下,企业的关键管理人员认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对于实现其管理目标而言部是不可或缺的。相对于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此业务模式涉及的出售通常频率更高、金额更大。
4.其他业务模式。
如果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不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也不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则该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其他业务模式。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目标是通过出售金融资产以实现现金流量。即使企业在持有金融资产的过程中会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因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对实现该业务模式目标来说只是附带性质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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