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调查
是一种非全面调查,属于非概率抽样。
重点调查是在全部调查单位中选择一部分重点单位进行调查,借以了解总体的基本情况的一种非全面调查。所谓重点单位,是指这样一些单位,它们的数目在全部单位数中只占很小的比重,但标志值在总体中占绝大比重。
如,为了及时了解全国城市商品房价格的变动趋势,就可以对全国的70个大中型城市的商品房价格的变化进行调查,这种调查就是重点调查。
又如,要及时了解全国工业企业的增加值和资产总额情况,只需对全国大中型工业企业进行重点调查即可。因为虽然大中型工业企业数占全国工业企业数不到50%,但这些大中型企业的增加值和资产总额却占全国工业企业数的60%以上。
重点调查的特点:
适用范围很广,当调查目的只要了解基本状况和发展趋势,不要求掌握全面数据,而调查少数重点单位就能满足需要时,采用重点调查就比较适宜。
重点调查能以较少的投入、较快的速度取得某些现象主要标志的基本情况或变动趋势。
典型调查
是一种非全面调查,属于非概率抽样。
是根据调查的目的与要求,在对被调查对象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有意识地选取若干具有典型意义或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调查,借以认识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
主要作用:弥补全面调查的不足、验证全面调查数据的真实性。
典型调查的特点:
优点:与其他调查方法比较,具有灵活机动、通过少数典型即可取得深入翔实的统计资料。
典型调查不是统计活动所特有的方法,但从统计活动的全过程看,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方法。
在统计活动中,运用典型调查方法,主要不在于取得现象的全面数值,而在于了解与统计数字有关的生动的具体情况,便于统计分析,是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几种处理:
1.销案
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证据不足,或违法事实情节轻微,依法不应追究法律责任的,即行销案。
2.作出处理
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规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尚未构成犯罪的,由统计执法机关依法作出如下处理:
(1)应给予处分的,提出处分建议,通知有关部门。
(2)应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通知被处罚单位或人员接受处罚,如在指定期限内缴纳罚款等。
(3)一些违法案件需要公开曝光、宣传的,进行通报或公开。
(4)被处罚单位在接到处罚通知后,如果既不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又拒不执行的,由查处机关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体现了统计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
3.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统计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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