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投资性房地产第四节 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和处置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一)成本模式下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时,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将实际收到的处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所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1.收到处置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
借: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二)公允价值模式下
一般分录如下:
1.按实际收到的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按当时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也可能在借方)
3.将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其他业务成本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
或反之。
4.将转换时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转入其他业务成本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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