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并购融资
(一)筹资渠道
从筹集资金的来源角度看,企业并购的筹资渠道可以分为内部渠道和外部渠道。
内部筹资渠道
是指从企业内部开辟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企业自有资金、企业应付税利和利息等。
这一方式下,企业不必对外支付借款成本,风险很小。在并购交易中,企业一般应尽可能首先选择此渠道
外部筹资渠道
是指企业从外部所开辟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专业银行信贷资金、非金融机构资金、其他企业资金、民间资金和外资。
从企业外部筹资,具有速度快、弹性大、资金量大的优点,但缺点在于资金成本较高、风险较大
(二)筹资方式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企业有多种筹资方式可以选择,在并购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方式。
1.权益性融资
在权益性融资方式下,企业通过发行股票作为对价或进行换股以实现并购。
方式
含义
优点
缺点
发行股票
即企业运用发行新股或上市公司将再融资(增发或配股)发行的股票作为合并对价进行支付。
不会增加企业的负债
稀释股权。发行股票后如企业经营效率不能得到实质性提升,则会降低每股收益。
交换股份
即以收购方本身的股票作为并购的支付手段交给被并购方或被并购方原有的股东
可使收购方避免大量现金短期流出的压力,降低了收购风险,也使得收购一定程度上不受并购规模的限制。
其会受到证券法规的严格限制,审批手续复杂,耗时较长
2.债务性融资
债务性融资。在债务性融资方式下,收购企业通过举债的方式筹措并购所需的资金,主要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和向社会发行债券。
并购贷款
向银行借款是传统的并购融资方式。
其优点是手续简便,融资成本低,融资数额巨大,缺点是必须向银行公开自己的经营信息,并且在经营管理上一定程度上受到银行借款协议的限制。此外,要获得贷款一般都要提供抵押或者保证人,降低了企业的再融资能力。
2008年12月9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规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经营行为,满足企业和市场日益增长的合理的并购融资需求
发行债券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债券利息在企业缴纳所得税前扣除,减轻了企业的税负。此外,发行债券可以避免稀释股权
但其缺点是债券发行过多,会影响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加再融资的成本
3.混合性融资
混合性融资同时具有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的特点,最常用的混合性融资工具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和认股权证。
(1)可转换公司债券
含义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点是债券持有人在一定条件下可将债券转换为股票。
优点
第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较不具备转换权的债券一般比较低,可降低企业的筹资成本;
第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高度的灵活性,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计不同报酬率和不同转换价格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三,当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化为普通股后,债券本金即不需偿还,免除了企业还本的负担。
缺点
第一,当债券到期时,如果企业股票价格高涨,债券持有人自然要求转换为股票,这就变相使企业蒙受财务损失。如果企业股票价格下跌,债券持有人会要求退还本金,这不但增加企业的现金支付压力,也会影响企业的再融资能力。
第二,当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股票时,企业股权会被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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