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一)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概念
收支两条线管理,是指具有执收执罚职能的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实行收入与支出两条线管理。即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按规定应全额上缴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同时,执收执罚单位需要使用资金时,由财政部门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核准后,从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拨付。
(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本要求
1.收费主体是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罚没主体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
2.各种收费、罚没项目的设立都必须有法律、法规依据。
3.收费、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4.收费实行收缴分离,罚没实行罚缴分离,即实行执收执罚单位开票、银行缴款、财政统管的模式。
5.执收、执罚单位的开支,由财政部门按批准的预算拨付。
(三)行政事业单位收支两条线业务的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按规定应上缴国库的款项,应通过"应缴预算款"科目核算,取得按规定应上缴财政专户的款项,应通过"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核算。行政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预算拨款时,应通过"拨入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收到从财政专户核拨的资金时,应通过"事业收入"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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