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电网招聘考试高频考点:对立统一规律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20-07-31 10:26:18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又叫矛盾规律,其基本内容是: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运动发展。
(一)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概念
矛 盾双方的统一又称矛盾的同一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体现着对立双方相互吸引的趋势。它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双方互 相依存,矛盾一方的存在和发展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因此矛盾双方总是在一定条件下结成一个统一体,共同存在于这个统一体之中;二是矛盾双方相 互贯通,矛盾的双方互相渗透,互相转换。
矛盾双方的对立又称矛盾的斗争性。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否定、相互排斥的性质,体现着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的趋势。矛盾的性质不同、所处的环境不同以及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斗争的形式也会不同。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
矛 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既相区别又相联系。区别表现为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因而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则是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又是相互联结、不可分割的。一方面,矛盾的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另一方面,同一性是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是包含差别和 对立的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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