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题库频道 > 其它分类 > 财经类其它 > 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经济法2010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精选多选题(2)

下列有关管理人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

发布时间:2024-07-06

A.管理人由债权人会议选定

B.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超过5年,又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可以担任管理人

C.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D.管理人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E.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

试卷相关题目

  • 1管理人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的是(    ) 。

    A.涉及不动产权益的转让

    B.知识产权的转让

    C.设定财产担保

    D.有价证券的转让

    E.采矿权的转让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2下列有关债权人委员会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

    A.由债权人会议决定是否设立

    B.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10名

    C.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管理人书面决定认可

    D.债权人委员会均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组成

    E.债权人委员会有权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3下列各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是(    ) 。‘

    A.监督管理人

    B.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C.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D.决定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E.核查债权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4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在债权人会议中对于(    ) 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A.通过重整计划

    B.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C.通过和解协议

    D.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E.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5下列有关破产受理的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

    B.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

    C.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也可以向其他人民法院提起

    D.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E.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6下列各项涉及债务人财产的行为中,属于破产无效的行为的是(    ) 。

    A.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B.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C.虚构债务的

    D.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E.承认不真实债务的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7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    ) 。

    A.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

    B.出卖人不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其货款可以作为对破产企业的债权进行申报

    C.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D.管理人不能支付全都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因为这属于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E.债务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8下列关于重整期间的效力,表述正确的是(    ) 。

    A.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B.除经人民法院同意外,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

    C.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可以行使

    D.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E.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不受任何条件约束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9在重整期间,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的情形有(    ) 。

    A.债务人的经营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B.债务人有欺诈行为

    C.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D.债务人有减少其财产的行为

    E.债务人的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10破产分配中,管理人应当将(    ) 分配额提存。

    A.附生效条件的债权

    B.附期限的债权

    C.仲裁未决的债权

    D.诉讼未决的债权

    E.附解除条件的债权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