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题库频道 > 其它分类 > 资格类其它 > 司法司法卷一(综合知识)2014年司法考试卷一全真押密模拟题1

以下关于法治国家的表述,正确的是:

发布时间:2024-07-05

A.法治国家有时又称法治政府

B.“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构想,最早出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

C.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的涵义没有任何相同之处

D.法律至上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志之一

试卷相关题目

  • 1下列有关公证程序说法正确的有:

    A.王某的儿子在某公证处工作,因此王某就自己中级会计师职称的公证让儿子拿到公证处亲自办理

    B.A市李某欲收养B市某孤儿,委托其在B市工作的姐姐到B市办理公证

    C.公证机构派员外出核实的,应当由2名公证员进行,特殊情况下只有 1人外出核实的,应当有1名见证人在场

    D.公证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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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王法官是某县人民法院派出法庭的法官,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A.经常在非办公时间和场所穿着制服,以此享受额外照顾

    B.庭长在王法官正在进行庭审时将他叫出来指出其在庭审中的一个错误

    C.在网站中以“我是一个法官”为昵称参与网络聊天和网络游戏

    D.利用法官身份,妨碍有关部门对涉及其亲友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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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A.律师申某主动向当事人出具意见,论证一审判决错误应予改判

    B.律师沈某经请主办法官吃饭,了解所代理案件的案情

    C.律师刘某明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编造的,仍向法院提交

    D.律师韩某的名片上印有“某法院经济庭前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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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律师赵某在办理一件涉外经济纠纷案件中,因对该案件中的某些专业问题不太熟悉,就邀请了另外一个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协助办理。办案期间,赵某突然生病,于是就将案件全部交陈律师处理。在这个过程中,律师赵某的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A.在邀请陈律师协助办理案件时,赵某与陈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以书面形式约定法律后果由赵某本人承担,并告知委托人

    B.赵某因生病将案件全部移交陈律师办理后,将情况向委托人作了说明

    C.赵某通过其律师助理,与陈律师办理了相关的移交手续

    D.赵某与陈律师约定,因案件移交而增加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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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有关WTO争端解决程序,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上诉机构是争端解决机构中的常设机构,它负责对被提起上诉的专家组报告中的法律问题和专家组进行的法律解释进行审查

    B.关于争端的类型共有三种,分别是违反性申诉、非违反性申诉以及其他情形

    C.上诉机构认定专家组报告中对有关法律问题的结论存在重大错误时,可以将案件发回专家组重新审查

    D.WTO争端解决程序在表决时适用反向一致原则,在实施时允许交叉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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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法律构成的体系,反映一国法律的现实状况,下列选项中构成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的有:

    A.《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B.《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C.《乌鲁木齐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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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杨某、谢某、丁某、李某四人是甲县某村村民,他们均想参加选举县级人大代表的该村选区的直接选举。杨某是因盗窃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且正在服刑的罪犯。谢某因涉嫌诈骗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丁某17岁,初中毕业后继承父亲杀猪的手艺,现在已经是远近闻名的杀猪好手。李某是一起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该案正在刑事侦查中,且李某被羁押在县看守所。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若主管李某杀人案的县人民检察院或者县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李某的选举权利,那么李某可以参加投票

    B.丁某可以参加投票

    C.杨某是羁押的罪犯,不可以参加投票

    D.谢某不可以委托有选举权的妻子廖某代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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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诉讼管辖权限和范围,也规定了例外的情况。不适用上述《规定》进行集中管辖的涉外案件是:

    A.涉外房地产案件

    B.边境贸易纠纷案件

    C.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案件

    D.信用证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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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根据我国保障措施制度,属于保障措施意义上的严重损害的有:

    A.对销售同类产品的经销商的损害

    B.对销售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经销商的损害

    C.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生产商的损害

    D.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工人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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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周律师系甲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于2005年5月转至同城市乙律师事务所执业,同时将其2005年2月接的当事人魏某的房屋租赁纠纷案件带至乙所继续代理,周律师的行为是否合法?

    A.合法,代理律师可以不因为其执业机构的变更而变更,市场经济中,这种竞争是合理的

    B.合法,当事人有选择代理律师的自由,魏某爱选谁就选谁

    C.不合法,名誉侵权案件是例外,其他案件可以

    D.不合法,周律师的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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