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题库频道 > 其它分类 > 资格类其它 > 司法司法卷一(综合知识)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全真模拟试题试卷(一)

林某,9岁,系某小学三年级学生。一天放学回家路上遇到某公司业务员赵某向其推销一种名为“学习效率机”的低配置电脑,开价5800元。林某信其言,用自己积攒的“压岁钱”1000元交付了定金,并在分期付款合同上签了字。事后林某父母知晓此事,以“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为由要求赵某撤销合同并退款。对此,下列何种理解是正确的?

发布时间:2024-07-05

A.从法律角度看,林某表达的意思都是无效的

B.林某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性质,所以不享有人身自由

C.林某父母要求撤销合同所持的理由是一种法律事实

D.根据行为能力的原理,林某父母所持理由在本案中不成立

试卷相关题目

  • 1下列表述哪些可以成立?

    A.司机白某在驾车途中因突发心脏病,把车停在了标有“此处禁止停车,违者罚款100元”处,但白某最终没有受到处罚。此为运用辩证推理的结果

    B.在法的适用中,需要对“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一规定进行限制解释

    C.林某因他杀死亡,其与妻子的婚姻法律关系因此而终结。引起该婚姻关系终结的死亡事件属于法律事件

    D.已加入甲国国籍的原福建人沈某在乙国印制人民币假钞20万元,其行为是否适用中国法律,属于法的空间效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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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法律解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不同的法律解释其效力也不相同。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的权限范围、

    A.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涵义的

    B.法律规定业已修正需要重新定义其相关内容的

    C.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D.法律之间发生冲突,需要裁决其效力优先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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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应当包含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之内

    B.在我国,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的出现是在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后

    C.法律体系是一国之内的法构成的体系,包括完整意义上的国际法

    D.我国古代法律是“诸法合体”,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不存在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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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关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与作为法律规则内容的权利和义务,表述正确的是:

    A.两者领域不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属于现实性领域,而作为法律规则内容的权利义务属于可能性领域

    B.针对的主体不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针对的主体是特定的,而法律上规定的权利义务所针对的是一国之内所有不特定的主体

    C.法律效力不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属于个别化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而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属于一般化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D.属性不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未必都由法律所规定,并不必然具有法律属性,而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必然具有法律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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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某林区村民于小林为盖房欲去山上伐几棵国有林木。父亲对儿子说,未经许可去伐国有林木属乱砍乱伐,是违反《森林法》的。于小林依从了父亲的劝导,该事例说明法的哪些功能、

    A.引导功能

    B.评论功能

    C.教育功能

    D.强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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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甲市A区准备于2002年5月27日举行选举。下面几项事实是该区公民郑某为争取选举权而发生的经历,请指出其中哪些事实在程序上违反了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

    A.5月8日选举委员会张榜公布了选民名单,郑某发现名单上没有自己的名字

    B.郑某于次日正式向选举委员会申诉,5月12日选举委员会决定郑某无选民资格,原因是郑某因涉嫌贪污正在被人民检察院侦查,现正在取保候审期间

    C.郑某在家人的鼓励下,于5月23日以要求确定选民资格为由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该法院受理了本案

    D.A区人民法院经过调查,了解到检察院并未作出停止郑某行使选举权的决定,因此于5月27日晨判决郑某有权参与本次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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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齐玉苓与陈晓琪均系滕州八中1990届应届初中毕业生,陈晓琪在1990年中专预选考试时成绩不合格,失去了升学考试资格。齐玉苓则通过了预选考试,在统考中成绩为441分,超过了委培录取的分数线。后来济宁商校发出了录取“齐玉苓”为该校1990级财会专业委培生的通知书,陈晓琪在其父陈克政的操纵下,从滕州八中领取了该通知后即以“齐玉苓”的名义入济宁商校就读。陈晓琪从济宁商校毕业后,以“齐玉苓”的姓名在中国银行滕州支行工作。则此案中,陈晓琪及其父侵犯了由宪法保护的齐玉苓的哪些权利:

    A.发展权

    B.劳动权

    C.受教育权

    D.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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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为了收集“第三者插足”的证据,公民可以委托私人调查机构以各种形式对“第三者”进行跟踪

    B.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公民可以委托法官对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检查

    C.商场保安人员有权根据商场的规定,对“盗窃嫌疑人”当场进行搜身检查

    D.商场保安人员有权对拒绝搜身检查的顾客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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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甲是某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涉嫌为一起诈骗案的现行犯被该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何种表述是错误的?

    A.该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甲,但是必须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B.该公安机关有权拘留甲,但必须立即向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

    C.该公安机关有权拘留甲,但是必须立即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报告

    D.该公安机关无权拘留甲,除非得到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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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1999年我国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的这一规定,下列关于“依法治国”的表述,有哪些是正确的或适当的、

    A.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B.依法治国的最终目标在于实现形式意义的法治

    C.依法治国要求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

    D.依法治国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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