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军医大学药学(中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药学系下设的一个专业,第四军医大学药学院由化学教研室、药物化学教研室、药物分析学教研室、药理学教研室、药剂学教研室、天然药物学教研室、生物制药学教研室和药物基因组学教研室8个教研室组成。第四军医大学药学(中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技能考核办法如下:
一、培养目标
着重面向新药研究与开发、技术转化、临床应用等职业领域,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较好掌握药学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胜任临床药师和新药研发的高层次、应用型药学(中药学)专门人才。
二、专业技能考核原则
围绕新药研发和临床使用问题,采用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专业技能考核小组组成:
专业技能考核小组由1名组长,4-6名成员组成,考核组成员必须具有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四、专业技能考核内容包括:
(一)思想品德与素质考核(必考)
根据研究生下科以来,对待科研工作的认真程度、从事实验研究的组织纪律性、遵守教研室仪器使用规定、参加学术活动情况、与同学的团结协作能力等各种具体表现,按照附表1进行综合评分。
(二)专业实验技能考核(必考)
按照药学学科特点,划分分成5个组分别进行考核,包括: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专业考核小组、药理/药剂学专业考核小组、生药学/中药学专业考核小组、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专业考核小组、临床药学考核小组。
根据各专业考核小组要求,研究生选择本专业3个实验作为考核内容,参加考核学生须独力完成,考核评定组人员对于学生的实验设计、实验操作、实验记录、结果总结、实验讨论等进行全面评定打分,3个实验全部通过即为合格。
由考核人员以现场考核方式实施,按照附表2进行综合评分。
(三)新药研发政策法规/临床药学技能考核(涉及新药研究与注册专业硕士研究生必考,其它学生可以不考)
熟悉国家新药研发的相关政策法规,掌握药品注册分类,能够熟悉新药研发报批资料准备及程序,能够熟练掌握相关实验技术及方法,设计临床前研究及临床研究。对于已上市的药物,能够将《药物治疗学》、《临床药理学》等相关知识运用到临床实践活动,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实施个体化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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