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经大学金融硕士研究生是金融学院下设的研究生专业,金融学院现设有金融学、保险学两个专业,设有金融理论、金融管理、保险三个教研室,金融学院现有金融学硕士学位授予点,办学层次包括了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到重点本科以及普通本科教育。金融学是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学院现有校外实习基地6个,产学研基地3个。新疆财经大学金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很强的解决金融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二、研究方向
1、商业银行创新与管理
2、资本市场
3、公司金融与理财
4、国际金融
5、金融监管
6、区域金融
三、培养方式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应充分反映金融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课堂讲授、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过程须突出金融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式采取校内外双导师负责制。研究生导师由本学院的导师和联合培养单位的实际经验丰富的高级职称人员构成。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任教师应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重视吸收来自金融实践领域的联合培养单位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任务,构建“双师型”的师资结构。
四、学制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时间2年,其中1年为课程学习时间。
五、课程设置
课程分公共基础课(必修)、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三大类。
(一)公共基础课课: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硕士综合英语
3、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公共基础课合计
(二)专业必修课:
4、货币金融理论与政策
5、国际金融管理与实践
6、中级公司金融
7、金融机构与市场
8、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
9、金融风险管理
专业必修课合计
前两项共计21学分
(三)专业选修课
10、投资理论与实务
11、投资学
12、财务会计专题
13、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
14、理财学
15、金融衍生工具
16、金融监管
17、保险理论与实务
18、金融理论前沿
19、区域金融理论
选修课总计
社会实践和研讨
金融硕士专业研究生应根据专业方向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活动的形式包括社会调查、专题研究、专业实习等,并将开设反映学科前沿和改革实践的系列讲座,每位学生至少参加4次金融专题讲座或研讨班。
六、成绩考核
公共基础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必须达到60分才能取得学分。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课程一律闭卷考试,其他课程可采取开卷方式,如通过课堂讨论、抽查笔记、小论文等方式,但考核成绩必须结合平时成绩综合评定,如有必要可采用闭卷考试。专业实习必须提交实习报告,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
七、学位论文与论文答辩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按培养方案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考试,成绩合格,完成专业实习,至少修满35学分后,才能申请撰写学位论文,进行论文答辩。
(一)论文开题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毕业论文的选题可根据专业方向确定,也可结合现实在导师指导下由本人自行提出详细提纲并填写开题报告,经导师组评议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的调查研究和撰写工作。学位论文须与金融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金融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金融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形式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
(二)论文答辩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毕业论文经指导教师签字通过后需提交盲审,盲审通过者,方可获准参加正式答辩。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金融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答辩实行导师回避制。论文答辩不及格者,不得授予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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