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学院在职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复试的相关相关情况和说明国家行政学院培养体班次有省部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司局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进修班、专题培训班和专门业务培训班,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培训班,国际行政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青年干部培训班,港澳公务员研修班,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班。
国家行政学院MPA情况说明:
一、复试资格
初试分数线:英语41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82分,总分155分。
(一)一志愿报考学院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初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准予参加复试。
(二)调剂考生
1.调剂基本要求
(1)第一志愿报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并符合MPA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初试分数线。
(3)学院MPA学员入学后不转户口和个人档案,毕业时不发放派遣证;考生复试时须签署不转户口、档案,不索取派遣证的确认书。
2.调剂程序
(1)达到调剂基本要求的拟调剂考生请尽快填报调剂志愿,否则调剂无效。
(2)国家行政学院将审核填报调剂志愿的考生资料,择优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在调剂系统中收到国家行政学院复试通知并及时通过系统回复“同意参加复试”后,方可参加国家行政学院复试。
二、国家行政学院复试程序
(1)考生于规定时间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2)考生在备考室抽号确定复试顺序。
(3)考生按顺序进入考场,现场阅毕试题后回答考官提问。
三、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形式:面试。
公共管理、政治理论、英语。
公共管理主要考察考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问题以及表达的能力。
政治理论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英语主要考察考生的听力和理解表达能力。
2.国家行政学院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管理40分、政治理论30分、英语30分。
初试成绩占最终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40%。(初试成绩满分300分)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四、国家行政学院复试时携带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五、国家行政学院录取说明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身体健康情况,综合评定,择优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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