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用统计硕士含义
为适应我国现代统计事业发展对应用统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要,完善应用统计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应用统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应用统计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
二、培养目标
主要为政府部门、大中型企业、咨询和研究机构培养高层次、应用型统计专门人才。基本要求如下: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掌握统计学基本理论和方法,并熟练应用统计分析软件,具备从事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分析、预测和应用的基本技能。
3、能够独立从事实际领域的应用统计工作。
4、掌握一门外语的实际运用。
三、领域简介
应用统计以概率论为理论基础,研究背景涉及社会科学领域、工程科学领域以及众多自然科学领域等,是实用性很强的学科专业。应用统计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如何有效地搜集、整理和分析有随机性的数据,对相关问题进行统计推断并作出预测,为决策行动提供依据和建议。主要内容既包括适用于很多领域的一般统计学方法,比如数据的收集和整理、统计描述、假设检验、方差分析、相关与回归分析等,也包括某些特定领域的专用统计方法,比如时间序列分析、试验设计、误差理论和分析等。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统计分析方法与技术的应用日益重要,科学技术对统计方法的依赖亦愈来愈强。统计学与其他学科的紧密结合将产生新的边缘学科,许多学科的发展将依赖于统计理论与技术的应用。
应用统计相关领域有:社会发展与评价、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资源保护与利用、电子商务、保险精算、金融业数据库建设与风险管理、宏观经济监测与预测、政府统计数据收集与质量保证、分子生物学中的统计方法、高科技农业研究中的统计方法、生物制药技术中的统计方法、流行病规律研究与探索的统计方法、人类染色体工程研究中的统计方法、质量与可靠性工程等。
统计学是定性与定量研究的有力工具,统计方法在这些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四、培养方式
1. 采用课堂教学、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2. 教学方法注重课堂讲授、模拟训练、案例分析、现场研究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充分反映应用统计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突出统计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3. 突出应用统计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研究生在专家指导下参加专业实习,提交实习报告。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
4. 实行导师负责的导师组制。由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组成导师组,由导师组指导学生确定专业方向和学习规划,指导学生进行专业实践和撰写学位论文。
五、实践环节
专业实践环节包括校内实践教学(如计算机操作及编程、案例分析、模拟训练等)和校外实践(如社会调查、现场研究、基地实习等)两部分。实践环节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中社会调查2-3周,实习基地实习6-8周。校外专业实践一般安排在第3、4学期。专业实践结束后须提交实践总结报告,其中含社会调查报告(合格计1分)和基地实习报告(合格计3分),由指导该环节的指导人(可以是校内外导师、也可以是实际部门的专家)作出评定。
《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手册》是研究生院专门制定的重要材料,专业学位研究生每人一册,用以实时并详细记载其专业实践各环节的实施情况与评定,将在完成后连同实践总结报告一起存入研究生的学位档案。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实际问题、实际数据和实际案例。开始撰写学位论文之前,研究生须向导师组作开题报告,阐述论文选题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等。经导师组讨论通过后,开始撰写论文。学位论文的形式可以是与数据收集、整理、分析相关的调研报告、数据分析报告或应用统计方法的实证研究等。学位论文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按计划独立完成。
论文撰写完成后除经导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外,还应有2位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专家评阅。
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方可申请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应由5位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位是来自应用统计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通过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授予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七、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八、招收院校
招收单位
院校名称 所在省市 院校名称 所在省市
安徽大学 安徽省 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省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安徽省 吉林大学 吉林省
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省 东北师范大学 吉林省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省 吉林财经大学 吉林省
北京大学 北京市 南京大学 江苏省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市 苏州大学 江苏省
清华大学 北京市 东南大学 江苏省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市 江苏大学 江苏省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市 南京财经大学 江苏省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市 华东交通大学 江西省
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市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省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市 辽宁大学 辽宁省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市 大连理工大学 辽宁省
首都师范大学 北京市 东北大学 辽宁省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市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省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市 山东大学 山东省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北京市 山东科技大学 山东省
厦门大学 福建省 曲阜师范大学 山东省
福州大学 福建省 山东经济学院 山东省
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省 山东财政学院 山东省
兰州大学 甘肃省 山西大学 山西省
兰州商学院 甘肃省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省
中山大学 广东省 西安交通大学 陕西省
暨南大学 广东省 同济大学 上海市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市
贵州财经学院 贵州省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市
河北大学 河北省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市
燕山大学 河北省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市
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省 四川大学 四川省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省 西南财经大学 四川省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河南省 南开大学 天津市
武汉大学 湖北省 天津大学 天津市
华中科技大学 湖北省 天津财经大学 天津市
华中师范大学 湖北省 新疆财经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湖北大学 湖北省 云南大学 云南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省 云南财经大学 云南省
湖南大学 湖南省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省
中南大学 湖南省 重庆大学 重庆市
长沙理工大学 湖南省 西南大学 重庆市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