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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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2015年贵阳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贵阳市司法局拟公开遴选公务员2名,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1. 工作人员(科员)职位1个,从事相关处室业务工作。
2. 工作人员(科员)职位1个,从事相关处室业务工作。
二、公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 本市区(市、县)机关及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 本市区(市、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 贵阳高新区、经开区、综保区、航空港经济区、新型社区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4. 省、市级机关设在本市各区(市、县)的垂直管理单位及其派出机关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2.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市、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新型社区、行政村(居委会)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省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管理的企业,金融总部机关除外)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士及以上学位。
7.年龄在40周岁以下。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总成绩计算
按职位能力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我局在"贵阳司法行政网"站公布总成绩(http://www.gysf.gov.cn/)。
(三)考察测评
1.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测评对象。考察测评对象应多于遴选职位计划数。我局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备案(参照登记备案)情况和在编在岗情况。同一职位人选考察和综合测评对象由同一个考察组负责考察。
2.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分为工作情况测评和"德"的情况测评,测评范围为考察和综合测评对象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同志等人员。
(四)公示与试用
我局根据考察和综合测评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局党组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选,分别在我局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
(五)办理调动与任职手续
试用期满,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六)"二次开发"工作
我局在核定编制限额和职数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结束后一年内,报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对报考本部门职位进入考察却因受职位计划限制未被确定为拟遴选对象的人员进行"二次开发"。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贵阳市司法局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石光明(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保胜(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
赵 称(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莫 智(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兆湖(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三江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
李 洁(市司法局副局长)
徐孝国(市司法局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治部,负责公开遴选笔试、面试等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此项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政治部联系人:孙世凤、杨 娟
联系电话(报名表传真):87989440
报名邮箱:gyssfjzzb@163.com
监督电话:87983993
原标题:贵阳市司法局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
责编:唐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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