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子站 > 中烟公司 > 面试资料

2021年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共基础考点:损害的侵权行为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20-06-09 10:08:02

试题展示

1.(多选)下列侵权行为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有(  )。

A.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B.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C.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D.道路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1.【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查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问题。所谓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行为人的行为或其控制下的物件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就应按照法律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在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责任中,行为人不得以自己无过错为由而主张免责。《民法总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133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这三条所规定的污染环境责任、饲养动物致害责任以及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均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其构成要件,故属于无过错责任。此外,《民法总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置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施工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而造成他人损害,显然说明施工人有过错。反之,如果施工人证明自己已经设置了明显标志和采取了安全措施,也即证明自己无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可见,该条实际上采纳了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故本题正确答案是ABC。

责编:hejuanhua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直播课程通关班

  •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国家电网招聘考试录播视频课程

  • 讲师:崔莹莹 / 刘萍萍
  • 课时:180h
  • 价格 3580

特色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免费学习,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全套国网视频课程免费学习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在线题库
面授课程更多>>
图书商城更多>>
在线报名
  • 报考专业:
    *(必填)
  • 姓名:
    *(必填)
  • 手机号码:
    *(必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