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子站 > 中烟公司 > 山东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聘考试行测内容:民事诉讼法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20-04-09 10:32:55

以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为依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和乙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于是起诉到法院,法官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其进行调解,经调解,二人决定重归于好,则法院可以不写调解书

B.甲拾得乙掉落的玉石手镯一个,且拒不返还乙,于是乙起诉到法院,经法官调解甲当场把玉石手镯还给了乙,则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C.甲是乙企业职工,生活无忧,乙企业拖欠甲劳动报酬,在诉讼期间甲申请先于执行,则法院应当裁定先于执行

D.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停止裁定的执行

【答案】A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A选项符合(一),B选项符合(三),故A选项和B选项是正确选项。又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故C选项错误。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故D选项错误,故本题答案是AB。

责编:hejuanhua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直播课程通关班

  •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国家电网招聘考试录播视频课程

  • 讲师:崔莹莹 / 刘萍萍
  • 课时:180h
  • 价格 3580

特色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免费学习,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全套国网视频课程免费学习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在线题库
面授课程更多>>
图书商城更多>>
在线报名
  • 报考专业:
    *(必填)
  • 姓名:
    *(必填)
  • 手机号码:
    *(必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