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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我国土地管理制度进行改革,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并决定在8省市试点。《决定》发布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甚至被网友称为是为房地产松绑的“新土改”。也有网友担心审批权下放,18亿亩红线还保不保得住?为此,人民网强国论坛邀请权威专家进行解读。
“新土改”?简政放权,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2020年1月1日,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正式施行,对国家土地利用和管理进行了比较大的调整。近日发布《决定》的核心内容有两条:一是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权限全部授权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二是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针对政策出台背景,专家们表示,主要是呼应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旨在简政放权,减少审批程序,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尤其是缓解区域内的土地供需矛盾,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比如,对省会城市和超大城市来说,如何促进都市圈经济发展;对农村来说,如何配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增加农民收入,激发农村土地资源活力。
“国家改革以提高政府审批效率,通过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以平衡中央和地方的权责、赋予地方政府更多自主权,完善治理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教授说。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也表示,土地审批权的下放,是呼应《土地管理法》,深化整个国家的土地制度改革重要的一个环节。“比如,如何使土地供给跟得上我们新型城镇化的需求?就要在建设用地的审批上提高效率。”顾云昌说,“这项制度上的变革、完善,是朝着新型城镇化或者是与新的城市发展战略相适应的。”
责编:hejua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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