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根据《烟草专卖法》的规定,省级烟草主管部门无权发放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错
72、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情况向本地卷烟厂下达超产任务。()错
73、《烟草专卖法》的一个重要的立法目的是,切实维护行业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错
74、非法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销毁印制的商标标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
75、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烟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倒卖烟草专卖品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对
76、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省级烟草公司下达的卷烟产量指标。()错
77、外国卷烟在中国销售的,应当在小包、条包上标注焦油含量级和“吸烟有害健康”的中文字样。()对
78、设立外商投资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应当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对
79、运输依法没收的烟草制品不需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错
80、烟末也是烟草制品。()错
81、省级以下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经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可代签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对
82、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批准设立或者取消烟叶收购站。()错
83、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案件时,可以复制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发票、帐册和业务信件。()对
84、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违法案件过程中,可以扣押违法的烟草专卖品以及和违法案件有关的其他物品。()错
85、设立外商投资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应当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对
86、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对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活动进行检查、处理。()对
87、海关监管的烟草制品的转关运输,要办理烟草专卖运输手续。()错
88、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个人进行检查。经检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直接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对
89、在海关监管区内经营免税的卷烟、雪茄烟的,可以批发,并应当在卷烟、雪茄烟的小包、条包上标注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专门标志。()错
90、擅自收购烟叶1000斤以上的,依法没收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错
91、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对
92、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要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所以,零售户可以到就近的烟草批发企业进货。()错
93、省级以上烟草专卖局可以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变更烟叶收购计划。()错
94、设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县,由市、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内的烟草专卖工作。()对
95、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的分立、合并、撤销,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对
96、卷烟的代表品的价格由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制定。()错
97、可以在报纸刊登有关烟草机械的广告。()对
98、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烟草行业的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对
99、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活动中,当事人抗拒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实施检查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对
100、非法运输走私烟草专卖品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101、烟草专用机械的购进、出售、转让,必须经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烟草专用机械的名录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102、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处罚。()√
103、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法应当减轻行政处罚。()×
104、申请领取烟草制品批发企业许可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的,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企业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报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105、《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负责解释。()×
106、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107、《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规定的7种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108、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有效期限,从签发之日开始计算。()√
109、违法经营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案件,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报国家烟草专卖局备案。()√
110、烟草专卖许可证及有关证件式样,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制定。()√
111、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制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处以所生产烟草制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其违法生产的烟草制品公开销毁。()×
112、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或者烟草专用机械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价值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并将其违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113、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价值50%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
114、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没有随货同行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的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115、《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于2007年2月5日公布。()√
116、《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海关监管区、免税区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管理。()×
117、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一般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
118、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不得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
119、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予以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烟草专卖许可证。()√
120、运输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包括再造烟叶和烟梗)、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等烟草专卖品,应当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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