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以下简称《考核考试办法》)和《山西省卫生厅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做出如下通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5月30日
二、报名地点:
户籍所在地县(区、市)卫生计生局
三、报名条件:
1.晋中市户籍,且在本市范围内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四、报名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附件4);
2.本人身份证明;
3.二寸免冠近期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
4.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附件5),附所在单位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两名以上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材料(附件6);
6.本人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时间: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内容和方式:
详见附件2《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国中医药发(2007)47号)
七、其他事项:
1.各县(区、市)卫生计生局要充分认识实施好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对于缓解基层中医药人员不足、做好中医药技术传承、规范基层医疗秩序、满足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具有重要意义,本着对考生负责、对事业负责、对群众负责的态度做好做实这项工作;
2.各县(区、市)卫生计生局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于2016年6月1日至6月10日将报名材料报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科复审。
3.各县(区、市)卫生计生局要积极通过门户网站、传统媒体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对相关咨询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答,确保符合条件人员能及时获知信息、按时参加报名,为其取得合法执业资质提供有效途径;4.考核完成后,省中医药管理局将为考核合格人员颁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制式的确有专长证书。考核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凭此证书可报名参加国家助理医师资格考试;5.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它形式骗取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市卫生计生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6.对在报名考试中出具假证明、提供假档案的,市卫生计生委将按照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
1.《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52号令)
2.《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国中医药发[2007]47号)
3.《山西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方案》(晋卫中(2012[11号)
4.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5.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生临床实践年限证明
6.掌握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证明
7.晋中市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报名汇总表
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14日
附件: 【(附件1-7)2016年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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