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各位考生:
2009年4月在丰台区卫生局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的理论考试准考证已经下发至本局。报考单位为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医院)的考生的准考证将由本局直接下发到报考单位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负责部门,请考生在9月8日以后直接到报考单位相关负责部门进行领取。门诊部以下医疗机构(包括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村卫生所、医务室、卫生室等)以及军队的考生可以直接前来领取。
领取2009年医师资格理论考试准考证注意事项:
1、领取时间:2009年9月3日至9月8日(周六、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周五下午至4:00)
2、领取地点:丰台区卫生局医政科(305房间)
3、注意事项:
3.1、如果是考生本人领取,则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军队人员携带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官证原件)
3.2、如果是单位相关负责人前来领取,则领取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军队人员携带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官证原件)和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或证明信。
3.3、如果考生委托其他人代领,则领取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身份证原件(军队人员携带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官证原件)。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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