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考研复试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21-10-11 14:08:42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审批复试录取办法和录取名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复试录取日常工作。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专门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校长和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研究生院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组长由校纪委书记兼任,成员由纪检监察处相关人员组成。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3、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工作安排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小组负责对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小组成员应由办事公正、责任心强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科专业的硕士生导师及专业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易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保持一致。
4、学院于3月23日前将不少于3人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负责人名单以及按学科(专业)、专业学位成立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名单、学院复试工作实施方案一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公布。复试工作实施方案于3月23日前在各学院主页上予以公布,以便考生浏览。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