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子站 > 解放军文职 > 解放军文职专业 > 政治学

2020年军队文职招聘考试政治学:法学概论25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5-29 01:23:57

 

2、从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胁从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分子。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教唆犯:指故意教唆他人犯罪的分子。对教唆犯的处罚有三种情况:第一,被教唆的人犯了被教唆罪行的,对教唆犯通常视同主犯处罚。第二,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罪的,对教唆犯视为教唆未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刑罚的概念、目的、种类、具体运用

一、刑罚:

刑罚是审判机关以国家的名义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刑罚和犯罪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犯罪是统治阶级确认的侵犯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的行为,刑罚则统治阶级对犯罪行为的惩罚方法。

二、刑罚的目的:

是指人民法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所希望收到的效果。预防犯罪,减少犯罪,最终消灭犯罪。预防犯罪包括: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两个方面。

三、种类: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1、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主刑包括:管制、拘投、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1)有期徒刑:剥夺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改造的刑罚方法。属于剥夺自由刑,既可以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也可以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 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少年犯管教所、看守所),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2)无期徒刑:剥夺终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一种刑罚 罪行严重,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比较大的犯罪分子。 没有刑期限制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不存在抵折刑期的问题 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 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3)我国的死刑政策: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

4)我国在刑事立法上,对死刑的适用作了限制性的规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A、从条件上限制死刑的适用。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另外,在《刑法》中死刑是作为选择刑来规定的,并不是作为唯一的法定刑,这就从死刑的规定方式上确保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只是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罪该处死的犯罪分子。

责编:刘曦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直播课程通关班

  •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国家电网招聘考试录播视频课程

  • 讲师:崔莹莹 / 刘萍萍
  • 课时:180h
  • 价格 3580

特色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免费学习,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全套国网视频课程免费学习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在线题库
面授课程更多>>
图书商城更多>>
在线报名
  • 报考专业:
    *(必填)
  • 姓名:
    *(必填)
  • 手机号码:
    *(必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