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军队文职招聘考试政治学:法学概论4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5-29 01:20:01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有两种:一是经常性的,二是临时性的。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五、中国人民共和国主席:它是我国国家机构中的重要部分。由全国人大选举,每届任期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我国国家元首职权由国家主席和最高权力机关结合起来行使。
六、国务院:它即是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其人员由全国人大决定。每届任期5年。总理、副总理和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七、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的机关。每届任期5年。
八、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县区以及乡镇人大代表由直选产生,其余各级人大代表由间接选举产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其任期与同级人大相同。受国务院统一领导和上级行政机关领导。居委会和村委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九、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它们是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它们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是地方国家机关,另一方面是区域自治机关。行使广泛的自治权。
十、人民法院:
1、人民法院的性质、任务和组成。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的任务是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人民法院由地方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组成。
2、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遵循的原则。⑴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⑵公开审判,这是各项原则和制度的中心环节。⑶回避制度。⑷两审终审。⑸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⑹合议制度。⑺审判委员会制度。
十一、人民检察院:
1、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任务和组成。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它是法律监督机关。它由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组成。
2、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和工作原则。对各种诉讼案件进行监督,直接侦查一些刑事案件。其工作原则是:第一,坚持实事求是,贯彻群众路线,忠于法律。第二,对任何公民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三,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
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的行为,包括: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司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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