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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法学题库457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4-25 22:00:10

 

【司法部答案】本案中,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在于制止孙某的违法行为,不具有制裁性质,归于行政强制措施更为恰当。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不同主要体现在下列方面:一是目的不同。行政处罚的目的是制裁性,给予违法者制裁是本质特征;行政强制措施主要目的在于制止性和预防性,即在行政管理中制定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二是阶段性不同。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查处作出的处理决定,常发生在行政程序终了之时;行政强制措施是对人身自由、财物等实施的暂时性限制、控制措施,常发生在行政程序前端;三是表现形式不同。行政处罚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有限制公民自由、查封、扣押、冻结等。

【考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

【解析】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所谓制裁是指使违法行为人在违法行为之外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而非使其停止、纠正违法行为或者消除违法行为造成的结果。本案中,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目的在于制止孙某的违法行为,不具有制裁的性质,所以不得归于行政处罚。

还有观点认为应该归于行政命令。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主要是通过对公民人身自由的暂时性限制或者对财物的暂时性控制来达到目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并没有对违法企业的财物进行暂时性控制,该观点认为归于行政命令更合适。

【司法部答案】略

【考点】政府信息公开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依据相关的信息公开法律规定,依职权主动向社会民众公布、开放政府信息或依公众申请进行公开的行为。政府信息公开有助于保障公众的监督权和政府依法行使职权,推动法治政府的建设。

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民对政府信息具有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作了具体规定,公民也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公开。通过信息公开,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将政府的行为暴露在阳光下,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获得的信息对政府的行为进行监督,防止政府权力滥用,减少和预防腐败,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政府与公众的关系。

信息公开能发挥政府的服务作用。我国现在正在建设服务型政府,高效便民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及时、合理地发布政府信息,可以发挥信息的经济和社会价值,提高政府管理的效率和质量。政府信息公开有助于促进信息的交流和共享,节省公众办事的时间和精力,也可以促进政府的办事效率。

处理好公开和不公开的关系,要做到以下几点:

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了该原则。在现代社会,行政法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行政机关应当尽量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但是如果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则应当考虑公共利益和第三方利益保护。

遵循合法行政原则。政府不公开的信息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既不能任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导致泄露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也不能随意缩小信息公开的范围,影响公众的知情权。而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不公开事项的规定过于原则和笼统,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只是简单提及,需要法律加以详细规定。

要正确处理好公开和不公开的关系,既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又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给他人造成损害。

责编:刘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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