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法学题库327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4-25 00:30:58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一药店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接举报称,该药店存在大量非法出售处方药的行为,该局在调查中发现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系提供虚假材料欺骗所得。关于对许可证的处理,该局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撤回
B.撤销
C.吊销
D.待有效期限届满后注销
【参考答案】B
【考点】监督检查(行政许可的撤销)
【解析】本题涉及行政许可中的撤回、撤销、吊销和注销四项相关但又区别的制度,要做好本题要求考生明确无误地掌握四者的区别。
行政许可的撤回是指行政许可行为合法,但因出现少数法定情形而为了公共利益依法使合法的行政许可失效的制度。行政许可被撤回后,失去的只是向后的效力。《行政许可法》明确行政许可的撤回条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合法,但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且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显然,本题出现的情形不符合这些条件,A选项说法错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虽然接到检举称药店存在大量非法出售处方药的行为,但实际调查中发现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系提供虚假材料欺骗所得,根据第69条规定符合撤销的条件,应予撤销,B是正确的。行政许可的吊销或者吊销行政许可,是指当事人在取得行政许可后,因从事违法行为取消其相应行政许可的制度。吊销行政许可本质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对此种处罚形式有明确规定。本题中,虽然有举报称药店存在大量非法出售处方药的行为,但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际调查中发现的是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系提供虚假材料欺骗所得,或者至少药店是否存在大量非法出售处方药的行为以及如何处罚并不明确,断然认为应当吊销行政许可是不恰当的,C选项说法错误。行政许可的注销是指在出现特定事实时,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程序收回行政许可证件或向社会公告行政许可失去效力的事实。注销更多是对特定事实的公示,不涉及行政许可的效力。根据《行政许可法》第70条,本题出现的情形虽然可能最终需要有注销程序:但首先的处理应当是撤销已发放的许可证,D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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