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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税收基础知识
一、什么是税收?
从形式来看,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从实质来看,税收是纳税人用以交换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的对价。
马克思指出:“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恩格斯指出:“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19世纪美国大法官霍尔姆斯说:“税收是我们为文明社会付出的代价。”这些都说明了税收对于国家经济生活和社会文明的重要作用。
二、我国有哪些税收?
根据征税对象的不同,我国现行的税种可以分为以下四类:所得税、商品税、财产税和行为税。其中:所得税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商品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烟叶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财产税包括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房产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和契税。
行为税包括印花税。
三、每种税收的纳税人是谁?
(1)个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取得的各种所得都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2)单位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取得的各种所得都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3)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都应当缴纳增值税;
(4)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所提供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都应当缴纳营业税;
(5)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应当缴纳消费税;
(6)单位和个人进口货物、出口货物需要缴纳关税;
(7)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收购烟叶需要缴纳烟叶税;
(8)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9)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即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
(10)单位和个人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11)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12)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或者生产盐应当缴纳资源税;
(13)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拥有房产应当缴纳房产税;
(14)在中国境内,单位和个人如果是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缴纳车船税;
(15)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应当缴纳车辆购置税;
(16)在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契税;
(17)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应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印花税。
四、纳税人享有哪些权利?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4)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5)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7)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五、税务机关是如何设置的?
我国的税务机关分为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
国家税务局系统从中央到地方分设四级:国家税务总局、省级国家税务局、地市级国家税务局和县级国家税务局。各级国家税务局都设置了稽查局,隶属于各级国家税务局。另外,各级国家税务局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下属分局和税务所。
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领导各级国家税务局,上级国家税务局领导下级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按行政区划设置,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地区、地级市、自治州、盟地方税务局,县、县级市、旗地方税务局。
各级地方税务局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征收分局、稽查局和税务所。
省以下地方税务局实行上级机关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税务机关的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国家税务总局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的领导,主要体现在税收政策、业务的指导和协调以及对国家统一的税收制度、政策的监督和组织经验交流等方面。
六、税务机关承担哪些义务?
(1)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2)税务机关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税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国家税务总局应当制定税务人员行为准则和服务规范;
(3)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依法接受监督;
(4)税务人员不得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不得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5)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管理制度;
(6)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7)税务人员征收税款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责编: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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