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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P480)
1.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解释】发明专利申请一般需要经过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阶段;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需经过初步审查。
2.发明
(1)初步审查
(2)公布申请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3)实质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4)授予专利权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考点19】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及例外(P483)(2013年单选题、2014年单选题、2015年单选题)
1.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解释】(1)产品专利(5条):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2)外观设计(4条):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不包括“使用”。
2.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权利穷竭(权利用尽)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2)在先使用(先用权制度)
非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在专利权人获得专利权后,非专利权人有权在原有的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该专利技术,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3)为科研和实验的使用
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4)药品及医疗器械强制审查例外
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5)临时过境
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3.侵权诉讼中的抗辩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责编: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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