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骗取出口退税罪
【相关法条】
第二百零四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知识要点】
1.只有在没有缴纳税款的情况下才可能成立骗取出口退税罪。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等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成立逃税罪。对于骗取税款超过所交纳的税款部分,则应认定为骗取出口退税罪,与逃税罪实行并罚。
2.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活动的,按照骗取出口退税款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3.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发票罪,持有伪造的发票
【相关法条】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一十条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条之一 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知识要点】
1.虚开专用发票的行为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专用发票的行为,这四种行为都属于实行行为。
2.本罪属于抽象的危险犯。司法机关应以一般的经济运行方式为根据,判断是否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的可能性。如果虚开、代开增值税等发票的行为根本不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的可能性,则不认定为本罪。
例如,甲、乙双方以相同的数额相互为对方虚开增值税发票,并且已按规定缴纳税款,不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的主观目的与现实可能的,不认定为本罪。
再如,代开的发票有实际经营活动相对应,没有而且不可能骗取国家税款的,不认定为本罪。
注意:通过虚开专用发票骗取税款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也不成立逃税罪、骗取出口退税款罪等,只成立本罪(本罪包含骗取税款的内容)
3.盗窃、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发票行为的定性,仍定盗窃罪或诈骗罪。
4.注意:刑法修正案八删除了第二百零五条第二款的内容,即删除了“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规定,换言之,废除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死刑。
5.注意: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第二百零五条之一,即虚开他发票罪。
6.注意: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第二百一十条之一,即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经典考题83】(2008年试卷二第59题)关于骗取出口退税罪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明知他人意欲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仍违反国家规定允许他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并自行报关,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对甲公司应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论处
B.乙公司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发票,并利用该虚开的发票骗取数额巨大的出口退税,其行为构成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实行数罪并罚
C.丙公司缴纳200万元税款后,以假报出口的手段,一次性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400万元,丙公司的行为分别构成逃税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实行数罪并罚
D.丁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对丁公司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
解析:本题主要考核骗取出口退税罪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认定及其区分。
1.按照刑法第211条的规定,单位可以成立骗取出口退税罪。本案中,甲公司成立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共犯。A选项说法正确。
2.乙公司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并骗取了数额巨大的出口退税的行为,只成立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一罪,因为该罪行为本身包含了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和内容。B选项说法错误。
3.按照刑法第204条第二款的规定,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等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成立逃税罪;如果所骗税款超过所交纳的税款部分,则应认定为骗取出口退税罪,与逃税罪实行并罚。C选项说法正确。
4.按照刑法第205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这种情形属于虚开专用发票罪的加重情形,不另成立其他犯罪。D选项说法正确。
本题正确答案为ACD。
责编:刘卓
上一篇: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逃税罪
下一篇: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抗税罪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