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稿件的处理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7-08-26 20:21:29
稿件的处理有三种情况:采用、退修和退稿。
一、采用
二、退修
经过三审决定出版,但需退作者修改、补充或调整,称之为退修或退改。
退修工作的一般程序:
1、准备工作
把握书稿存在的主要问题,拟定修改方案,包括修改要求和进度等。
研究作者情况,包括性别、年龄、学识水平、职务、职称、社会影响、性格特点等等,以便因人而异,“对症下药”。
2、 退修工作
向作者说明编辑部对稿件的基本评价,指出稿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修改的要求和希望。编辑所提的意见应是有理有据,要尽量具体,不要笼统、空泛,让人捉摸不定。注意尊重作者。
把意见一次提完。一是为了使作者修改时能够全面考虑;二是为了避免反复退修。
如遇到编辑与作者的看法不一致,经过努力仍然难以统一的情况,可本着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处理。
三、退稿
将出版社不采用的书稿退还作者,称之为退稿。
退稿通常出于以下原因:
①作者逾期交稿,内容失去了时效,或由于交稿时已有水平更高、更适合读者需要的同类书问世;
②交稿符合约稿条件,但由于客观形势的变化,不再适宜出版;
③约写的书稿质量距出版要求较远,经退改仍达不到要求;
④来稿不属于出版社专业分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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