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一)貫穿了封建倫理道德,謀反、謀叛、不孝等被定爲“十惡”大罪,犯者不得赦、減或贖免。
(二)竭力維護各種封建等級特權,皇族、統治階級中的親、故、賢、能、功、貴、勤、賓被立爲“八議”,規定這八者即使犯死罪也可以減、贖。
(三)以法律形式規定了社會各階級、階層集團之間及各成員之間的關係,由此保證了封建統治機器的正常運轉。尤其是確定了人的身份貴賤。除了統治階級內部,被統治階級也分成了良民、賤民,還有官賤民、私賤民之分〖在《唐律疏議·戶婚律》可見,有私家奴婢/部曲、官戶(“配隸沒官,唯屬諸司,州縣無貫”)、雜戶(“前代犯罪沒官,散配諸司驅使,亦附州縣戶貫”)等〗。
唐朝統治者懂得律令是統治的重要工具,稱之爲“政事之經,萬機之緯”。這種律令,把封建身份制、等級制進一步完善化了。由此可見,以身份定等級,以等級分權利和義務是封建倫理(三綱六紀?)的基本特徵,它所維護的只能是封建專制統治。
西方“社會學家埃特茲奧尼(A.Etzioni)分析社會結構時指出,社會結構有強制、利誘、正名三功能,這一理論廣泛滲人到美國研究唐史的H.J.Wechsler,R.M.Somers,R.W.L.Guisso和研究中國史的M.K.Whyte等人的著作之中。對研究唐史的中國學者來說,很容易對埃特茲奧尼的社會結構功能論作出補充,翻閱一下《唐律疏議》,可以用具體例證補充社會結構除了以上三種功能之外,還有強化等級層次的功能。”】
责编:刘卓
上一篇: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法律制度
下一篇: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軍事制度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