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北魏孝文帝的改革,实际主要是在冯太后的主持下进行的。
冯太后是魏文帝(孝文帝之祖父)的皇后。她从公元466年(献文帝天安元年)开始掌权,有较丰富的政治经验,很有作为。孝文帝即位时(公元471年),只有五风,开始改革那年(太和八年,公元484年),也才十八岁。从孝文帝即位,到490年(太和十四年),冯太后死,在这二十年中,冯太后一直临朝称制。冯太后死后,孝文帝亲政,继续进进改革。终于迁都在内,共有六点:
1、整吏治理
北魏前期,地方行政区划为州、郡、县三级制。其长官为刺史,郡为太守,县为令长(亦称县宰)。但吏治混乱,地方守宰不论治绩好坏,任期都是门年。这时没有俸禄制度,官吏到任以后,任意搜刮人民。
这次改革,首先整顿吏治。规定守宰的任期要按治绩的好坏决定,不固定年限,又制定2俸禄制度。俸禄统一由国家筹集,就是在户调之外,每户增收帛三匹,杰二石九头;官罕定期按品第高低发给官吏;不许官吏自筹。为了杜绝贪赃枉法,与“班百官之禄”的同时,又制定了惩治贪污的办法。凡贪污帛一匹及枉法者,一律处死。就在这年秋天,派人到各地巡察,检举犯法的守宰,有四十多人因贪赃被处死。经过这样的整顿,吏治改善,贪赃枉法之事大大减少。
2、均田制
中原地区经过长期战乱,人口大量的流动,许多土地荒鞠,还有大量的土地为豪富之家强占,不少农民脱离户籍,成为豪富之家的私有人口,遭受豪富之家的残酷剥削和奴役。国家的赋税征收和徭役调发,则有很大困难。这一情况到教文帝即位时,仍极严重。公元485年(太和九年),孝文帝下均田令。主要内容有发下四点:
一是男子十五岁以上,受露田四十亩,桑田二十亩;妇人受露田二十亩。露田加倍或加两倍授给,以备休耕。年满七十岁,还田于官。桑田为世业,不还官。桑田按照规定,种植一定数量的桑、榆、枣树等,不宜蚕桑的地区,改授麻田,男子十亩,妇人五亩。
二是土地不准买卖。露田不得买卖,桑田亦不得买卖。但“盈者得卖其盈,不足者得买所不足”(魏书·食货志)。
三是奴婢受田数量和办法与农民相同。壮牛一头,受田三十亩;每户限受四牛之数,不再给桑田。
四是地方官吏各随左职地区给予公田,刺史为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六顷。新旧任相交接,不许出卖。(此“公田”后名“职公田”,亦名“职分田”。〈通典·食货志〉(一)注:“职分田起于此。”)
均田制名为均田,实际是基本上保持原有的土地占不有均的状况不变。因为大族地主除了继续用隐瞒土地的手段以对付官府之外,他们又拥有众多的奴婢,还有耕牛,按均田制的规定,应分到许多土地。这样,足以保住他们的产业。但均田制在当时还是有积极意义的。如规定每户占有土地的数量,并不准买卖,这些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和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豪强大家兼并土地。国家公开授田,要以招徕流民和豪强大家控制下的依附农民,有助于开垦荒地,发展生产。自耕农增多,户田滋殖,有利于国家征收赋税和调发徭役。
3、三长制
继实行增田制之后,于486年,又下令实行三长制。三长就是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组长,五里立一党长。这是用来代替宗主督护制的基层政权制度。
宗主督护制是自东汉以来,世族门阀地主发展和农民的农奴化的产物,北魏前期采用这一制度,是迫不得已的权宜之计。一旦政权巩固,就必然要设法废除,代之以符合中央集权帛要求的新的制度。三长要挑选乡里中能办事而又谨守法令的提任,其职责是掌握乡里人家的田地、户口数量,征收租调,征发徭役,维持治安。废除宗主督护制和实行三长制,是对于世家大族地主的一次沉重打击。所以有不少守旧派反对。冯太后的态度是坚决的。
4、户调制
废除九品混通制,实行定额租税制。即一夫一妇的家庭,纳户调帛一匹、杰二石。民年十五岁以上未聚妻的,四人出一夫一妇之调。能从事耕织的壮年奴婢,八人出一夫一妇之调。耕牛二十头,出一夫一妇之调。产麻之乡,以布代帛,数同。这一新的户调制度的实行,改变了过支租调征收的混乱现象,对于自耕农来说,户调减轻了很多;对于大地主来说,由于户调征收到奴婢和耕牛,虽然比率较低,毕竟加重了他们的负担。
5、迁都洛阳
公元490年,冯太后死,孝文帝亲政,继续进行改革。公元494年(太和十八年),把都城由平城迁到洛阳,改变了过去对中原遥控的形势,有利于控制整个国家,也解脱了一百多年来在平城形成的鲜卑贵族保守势力的羁绊和干扰,有利于继续进行改革。迁都本身虽不属于制度的改革,但却是孝文帝改革的总体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6、改易习俗
孝文帝迁都洛阳以后,开始第二期改革,改革的重点,是改革鲜卑族内迁者原有的生活习俗,促进鲜卑族积极接受汉文化。主要内容有如下四点:
一是易鲜卑服装为汉服—公元495年十二月甲子,孝文帝在先极堂会见群臣时,“班赐赋限”,这是易鲜卑官服为汉官服饰的具体执行。
二是规定在朝廷上使用汉语,禁用鲜卑语—称鲜卑语为“北语”,称汉语为“正音”。孝文帝曰:“今欲断诸北语,一从正音。” (《北史·魏咸阳王禧传》)三十岁以上的鲜卑官吏,在朝廷上要逐步改说汉语。三十岁以下的鲜卑官吏在朝廷上要立即改说汉语。如有故意说鲜卑语的,要降爵罢官。
三是迁洛阳的鲜卑人,即以洛阳为籍贯,死后不得归葬平城。
四是改汉姓,定门第等级—改革鲜卑贵族原有的姓氏为汉姓。所改汉姓,以取音近于原鲜卑姓者为准。拓跋氏为首姓,取义改姓元氏,为最高门第。丘穆陵氏改姓穆氏,步六孤氏改姓陆氏,贺赖氏改姓贺氏,独孤氏改姓刘氏,贺楼氏改姓楼氏,勿忸于氏改姓于氏,匕奚氏改姓嵇氏,尉迟氏改姓尉氏,这八姓贵族的社会地位,与汉族北方的最高门第崔、卢、李、闻四姓相当。其他稍低一些的贵族姓氏亦改汉姓,其等第与汉族的一般士族相当。孝文帝还设法使皇族和鲜卑贵族与汉族主要士族通婚,以此为光荣。
责编:刘卓
上一篇: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九品混通
下一篇: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与保守派的斗争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