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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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资料讲述的材料采购业务,财会部门记账在前,仓库验收在后,财会部门并不以验收单作为记账依据,说明该企业未能很好地执行材料记账、验收相互牵制的内部控制制度,不但采购业务容易出错,账簿记录也易混乱或造成账实不符。
财会部门对材料采购成本的处理有误,外地运杂费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而不应计入当期的期间费用。
2.应要求企业做调整分录,具体为:
借:原材料 1 500
贷:管理费用 1 500
对于由于运输部门责任引起的材料短缺应追究其责任,要求赔偿。赔偿前做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20 * 34.50) 2070
贷:原材料 2070
同时应当调整材料明细账的实际入库数量、总成本和单价。
实际入库数量 = 8 500 —80 = 8 420千克
实际总成本 = 293 250 + 1 500 — 2 070 = 292 680 元
实际单位成本 = 292 680 /8 420 = 34.76元。
十七、存货储存业务的审查
1.不应包括在20X2年存货内,因目的地交货,交货期为20X3年,应以收到货款为准。
2.应包括在20X2年存货内,因20X3年1月4日收到货物才付款,20X2年既未开票亦未发出货物,物权并未转移,销售不能成立。
3.如果已付款并已收到发票账单,就应计入20X2年存货内(属于在途物资),因属离厂交货,交货后就已属本企业存货。但如果未收到发票账单且未付款,就不应计入20X2年存货内(因为无入账依据)。
4.不应包括在20X2年存货内,因已收款并将货物送装运部门,销售已成立。
十八、存货发出业务的审查
1.违反一贯性原则,多计生产成本;工程成本挤入生产成本。
2.虚增成本,隐瞒利润,少交税金。
3.调整分录为:
(1)多计成本的调整:
借:原材料 2250
贷:生产成本 2250
(2)乱挤成本的调整:
借:在建工程 65812.50
贷:生产成本 562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9562.50
责编: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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