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名教与自然之辩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7-08-18 11:59:10
《晋书》卷四十九《阮籍传》: “见司徒王戎,戎问曰: ‘圣人贵名教,老庄明自然,其旨同异’? 瞻曰: ‘将無同’。 戎咨嗟良久,即命辟之。時人謂之‘三語掾’”
《世说新语》卷四《文学》:“宣子(阮修)有令闻,太尉王夷甫见而问曰:‘老庄与圣教同异?’对曰:‘将无同。’太尉善其言,辟之为掾,世谓‘三语掾’”。
释“名教”
“昔者周人有天下,诸侯宾服,名教通于天下”。 (《管子·山至数》)
“故名教者,依魏晋人解释,以名为教,即以官长君臣之义为教,亦即入世求仕者所宜奉行者也。其主张与崇尚自然,即避世不仕者适相违反”(《陈寅恪先生论文集》下册) 。
名教名分和教化是以孝家庭伦理为始基、以君臣之义移孝作忠为目标、以王道三纲为核心的政治制度、道德规范和价值理念。
释“自然”
自然就是“自然而然”,“自然无为”,“物之自尔”。未经人力改造的物之原始本然;未经礼法雕琢的本初人性。
“不禁其性,不塞其源”(王弼语)。
将名教与自然纳入有为和无为的关系:名教属于有为(儒);自然属于无为(道)。
名教与自然的关系在形而上的层次上连接“有无”关系,在形而下的层次上就是社会纲常礼法和个体自然本性的关系。
基于对名教与自然关系的理解不同,魏晋哲学家分为三派
主张名教出于自然(何王)
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阮嵇)
主张名教与自然一体(裴郭)
有无之辨表现在认识论上就是言意之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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