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格拉底
苏格拉底(Socrates,公元前469—前399年)是古希腊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也是对西方文化影响最为深远的道德圣贤。他自称“爱智者”(即“哲学家”),并把追求智慧当作人生鹄的。苏格拉底一生述而不作,关于他的思想言行,主要是通过他的两个学生——克塞诺芬尼(勿与爱利亚学派的克塞诺芬尼相混淆)和柏拉图的记载而得知的。
认识你自己 苏格拉底认为人只应该关心自己身边的事情。因为自然界是神创造的,充满了神的特殊旨意和目的,是神的智慧的对象,是人无法认识的。在他看来,哲学应该研究正义、美德、勇敢、虔敬等与人生相关的问题,而不要把眼光盯在深邃玄奥的自然界。正因为如此,西塞罗才说苏格拉底把哲学从天上拉回了人间。“认识你自己”正是要求人们去发现人的共同的和普遍的本质。通过强调“认识你自己”而重建起本质,只不过这本质作为普遍的逻各斯(定义),主要是指精神和道德世界中的事物。
神学目的论 苏格拉底认为神把灵魂赋予人,使人成为比动物更优越的生灵,并把整个自然(无生命物、植物、动物)都安排成一个以人为目的的系统,人则是以认识神作为其最终目的。苏格拉底的这些论证成为西方思想史上关于上帝存在的设计论证明的最初雏形。
美德即知识 在柏拉图的《美诺篇》等著作中,苏格拉底对美德的一般定义进行了探讨,最终得出了“美德即知识”这一结论,具体地说,即美德是关于善的概念的知识。苏格拉底的“美德即知识”这一命题则把真与善统一起来。真正的知识必然是与最高的道德范畴——善——密切相关的。只有关于这种绝对的、普遍的善(即善的概念)的知识,才是美德。由于善本身有着不可改变的绝对内容,美德也就获得了客观的规定性,成为普遍的知识,而不再是个人的任意活动。这种把美德与知识完全等同起来的观点开创了西方伦理学中的一个重要思想流派,即唯智主义伦理学。
归纳推理和普遍定义 苏格拉底对美德问题以及其他问题的探讨是以一种对话的方式进行的,这种在问答中诘难对方,使对方陷入矛盾,从而逐渐修正意见,最终达到真理的方法被称为“苏格拉底式的讨论方法”,也被称为“辩证法”(dialectic一词在希腊文中的原意是“对话”、“论辩”)。在许多作品中,苏格拉底都是通过一步一步地揭露对方矛盾而逼近真理。虽然在通常的情况下,苏格拉底的对话并没有得出明确的答案,但是这种试图通过在具体事例中揭示矛盾、解决矛盾而上升到事物的本质定义的做法,却具有极其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2、小苏格拉底学派
苏格拉底死后,他的朋友和弟子们分散到希腊各处,他们在传述和发展苏格拉底哲学的过程中,从不同侧面撷取了苏格拉底的一些思想片断,形成了彼此不同的学术流派。这些流派被通称为“小苏格拉底学派”,大致上可分为如下几支。
麦加拉派 该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为麦加拉城的欧几里德(Euclides,约公元前450—前369年)及其门徒欧布里德(Eubulides,公元前四世纪),他们把苏格拉底的伦理学原则与爱利亚派的“存在”和“一”结合起来,使苏格拉底单凭个人“灵异”建立起来的“善”扩展为宇宙的普遍原则。即只有普遍的东西(“存在”)才是绝对真实的,而对于个别事物(“非存在”)的判断则会使人们的思维陷入自相矛盾的困境中。
昔尼克派(犬儒学派) 该派的创始人是苏格拉底的学生安提斯泰尼(Antisthens,约公元前444—前366年), 犬儒学派的主要特点是宣扬一种随心所欲的生活态度,鄙视一切社会习俗和道德规范,以自然本性来对抗人为矫饰。该派的一位主要代表人物第欧根尼(Diogenes,约公元前404——前323年)出身于贵族,却公开倡导弃绝一切财富、荣誉、婚姻和家庭,主张背离文明而回归自然。
昔勒尼派 该派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是北非昔勒尼城的亚里斯提卜(Aristippus,约公元前435—?),他从感觉论的方面发展了苏格拉底的“善”,主张善就是快乐,个人的快感就是美德和情感问题的标准。昔勒尼派把感觉论原则从认识领域转移到伦理领域,从事实层面转移到价值层面,他们只关注于情感、想象本身的真切性,而不再关心引起情感和想象的客观事物本身的真实性。
3、柏拉图
柏拉图(Plato,公元前427—前347年)是苏格拉底的嫡传弟子,也是把苏格拉底思想发扬光大并加以体系化改造的最杰出的希腊哲学家。柏拉图一生中写了三十多篇对话体著作,其中绝大多数是以苏格拉底为对话的主角,最重要的有《斐多篇》、《美诺篇》、《会饮篇》、《国家篇》(《理想国》)、《巴门尼德篇》、《智者篇》、《蒂迈欧篇》、《法律篇》等。
理念论 在柏拉图那里,“理念”(idea或eidos)是指心灵或理智所“看”到的东西,是具有“一”的统一性和“存在”的实在性的观念,即普遍的概念、共相或形式。
柏拉图把理念扩大到世界的一切方面,认为各种自然物和人造物都有自己的理念作为其存在的根据,由于万事万物都各有自己的理念,各种理念本身就构成了一个等级分明的“理念世界”。一方面,“理念世界”中的各种理念构成了可感事物摹仿和分有的原型;另一方面,所有的理念又都追求着“善”这一最高理念。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众多感性事物趋向于它们的理念,较低级的理念趋向于较高级的理念,所有的事物和理念都趋向于“善”的理念的秩序井然的世界模式和本体论体系。
“善”的理念与神创世界 柏拉图把“善”的理念确立为整个世界的最高原则(被理解为“完善”或完备无缺),它甚至超乎“存在”之上,因为一切存在都从它来。在柏拉图那里,“善”不仅使一切理念(并通过理念使一切具体事物)获得了实在性和本质(形式),而且也是万事万物追求的终极目的和创造世界的根本动力。
在柏拉图看来,神既然是至善的,他所创造出来的世界当然也就是最好的,因为神的至善本性使他“根本不会也不允许作出什么不是最好的事情来”。神根据至善至美的原则创造出惟一的世界,把生命和灵魂赋予世界,用秩序与和谐来统辖处于运动变化中的万事万物,让地球处于世界的中心,日月星辰围绕着地球转动,并让具有理性灵魂的人居住在地球上,成为万物的灵长。
回忆说 在柏拉图看来,我们在生下来之前就已经有了关于事物“本身”或“绝对本质”之类的知识,出生后却因为受到肉体的遮蔽而暂时遗忘了,而由于感觉经验的刺激又重新回忆起来。所谓“学习”,在柏拉图看来无非就是“回忆”,“因为一切研究,一切学习都只不过是回忆罢了。”这种回忆是灵魂的净化和提升。“回忆说”是西方哲学史上第一个系统阐发的唯心主义先验论的认识论思想。
知识与意见 柏拉图为了说明知识的各个不同阶段,他把一条线段划分为两个部分,分别代表“可见世界”和“可知世界”的知识,它们各自又分为两个部分,这样就有按照其清晰程度或真实程度而划分出的四个从低级到高级的知识等级:可见世界的知识即“意见”,包括“想象”和“信念”;可知世界的知识即“真理”,包括“理智”和“理性”。
辩证法 柏拉图的“辩证法”是一种研究纯粹理念(哲学范畴)的逻辑联系与相互转化的学说,系统地探讨了各个哲学范畴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在辩证法中,柏拉图集中考察了各种纯哲学范畴,他发现纯粹哲学范畴有一种特点,就是超出自身而向它的对立范畴转化的内在必然性。整个理念世界就不再是一盘散沙,而是一个在不同层次上对立统一的严密逻辑体系了。柏拉图由此就大大超出了爱利亚派和智者派的带有诡辩色彩的“消极的辩证法”,而提升到了黑格尔所谓的“积极的辩证法”的水平。这就是柏拉图的辩证法对后世的辩证法(特别是黑格尔的辩证法)最重要的启发。
理想国 柏拉图在《国家篇》(又译《理想国》)中,试图把自己的哲学观点和政治实践结合起来,使哲学家与统治者融为一体,从而建立一种“哲学王”的理想国度。在柏拉图看来,既然整个世界是一个由“善”的理念所统辖的秩序井然的体系,那么掌握了“善”的知识的人(哲学家)也应当成为一个等级森严的国家的主宰。国家应该有三个社会阶级,即统治者、保卫者和劳动者,他们的职责分别是以智慧来治理国家、以勇敢来保卫国家和遵行节制而勤奋工作。所以理想国的统治者必定是掌握了最高知识拥有智慧的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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